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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称: 首届“工业强国˙新型工业化”短视频征选活动 | 邀您来为工业代言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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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届“工业强国˙新型工业化”短视频征选活动 | 邀您来为工业代言~
2024-04-20           来源: 工业和信息化部 【字体:   打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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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承上启下之年,是深入实施“十四五”规划的攻坚之年,是扎实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开局之年。在加快建设制造强国、网络强国的目标下,聚焦工业文化发展新趋势、创新工业文化传播方式,是释放“文化磁力 ”、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明影响力的内在要求。

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宣传推进新型工业化成效,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文化发展中心联合各地方组织开展首届“工业强国˙新型工业化”短视频征选活动,以“乘‘智’而上、逐‘绿’而行”为活动主题,聚焦高端升级、数智赋能、绿色低碳,旨在通过短视频形式展示新型工业化最新成果,弘扬新时代中国工业精神,提升工业文化影响力与感召力,凝聚推进新型工业化的社会共识,推动工业文化“软”实力更好转化为新型工业化“硬”支撑。


一、征选主题
(一)高端升级
讲述产业集群、产基再造、高端品牌、优质服务等推动产业高端化的新成果和新成效,并具有推广价值的项目、产品和案例等。
(二)数智赋能
展现互联网、大数据、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的新成果新成效,并具有推广价值的区域、产业、企业案例等。
(三)绿色低碳
展示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的新成果新成效,并具有推广价值的区域、产业、企业案例等。
二、奖项设置
综合奖
金奖10名
单项奖
最佳创意奖、最佳故事奖、最佳传播奖、最佳剪辑奖、最佳创作团队奖等
主题奖
每个主题设一等奖1名,二等奖3名,优秀奖若干
特别奖
对组织征集、作品推荐、宣传推广表现突出的单位授予“优秀组织奖”、“特别贡献奖”
三、价值提升
(一)奖杯证书
金奖作品将获得奖杯、证书各一份,单项奖、主题奖、特别奖将获得证书一份。
(二)标识授予
获奖作品可获得“工业强国”标识免费使用权。
(三)颁奖典礼
获奖者将受邀参加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文化发展中心主办的“2024工业文化发展大会”期间颁奖和展播活动。
(四)品牌合作
优先推荐参与工信部指导的“新时代中国工业形象塑造与传播工程”,如:产业名片、品牌出海、国际交流、工业影视、天工数藏、工业文明国际论坛等合作。
(五)媒体推广
获奖作品将推荐在央视频、光明网、中国网、央视网、工信微报、B站、抖音、视频号、天工数藏APP等权威媒体平台。
(六)推荐申报
获奖作品将有机会推荐申报工信部、中宣部等相关项目。
四、征选对象
中国境内所有相关部门、机构、工业企业及个人(免收报名费和评审费)。
五、参选要求
(一)作品版权
创作者承诺参选作品的原创性,版权无争议,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保证科学性,不涉及商业宣传,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等合法权益。
(二)作品要求
每个参选主体报名投稿作品数量不限,同一条作品不可多主题重复投稿(作品主题全面的可在报名表内标注,详见附件2);每条作品时长1-8分钟,分辨率不低于1080P,作品格式为mp4,作品比例16:9或9:16均可。
六、时间安排
(一)申报截止:2024年7月31日
(二)评选时间:2024年8月-9月
(三)颁奖典礼:2024工业文化发展大会(时间地点另行通知)
七、参选方式
1、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“天工数藏”APP,点击活动页面报名并上传视频:

2、将参选作品视频文件及附件2征选推荐表,以邮件方式发送至gywhfzzxcbtgc@163.com。
八、评选办法
(一)评选程序
1.初步筛选
主办方将对参选作品进行初步筛选,符合征选活动主题和参选要求的作品将进入专家评审环节。
2.专家评审
由工业、媒体、艺术、影视等行业资深专家,对入围作品评审,选出综合奖、单项奖、主题奖和特别奖。
(二)评选标准
1.最终获奖名单将根据科学性、故事性、创新性、艺术性、传播性、趣味性等评选标准,以专家评审分数为主要依据,根据奖项契合度综合评出。
2.“优秀组织奖”、“特别贡献奖”根据同一单位报送或推荐的作品数量和质量、宣传报道数量和效果评出,以感谢活动期间相关单位的支持。
九、免责声明
1.参选作品不得涉及版权争议,版权须为参选单位(个人)所有,严禁侵权行为。若参选作品违反肖像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等,涉及法律责任均由参选单位(个人)承担;若因参选作品存在版权争议或瑕疵造成主办方经济,主办方有权要求参选单位(个人)赔偿。
2.如获奖作品存在知识产权瑕疵或争议的,主办方有权撤销获奖资格,召回奖杯证书等荣誉,并追回其它获奖所得权益。
3.参选作品须保证是公开且不涉密,或必须进行脱密处理。由作品引发的泄密问题,由参选单位(个人)承担责任。
4.参选单位(个人)同意将其作品的著作权、与著作权相关的权利(署名权除外),授予主办方在全球范围内免费、永久地在主办方及指定第三方平台,以宣传、推广、展览、出版等方式传播,使用参选视频的整体或部分。
5.本次活动有关事宜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。
十、联系方式
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文化发展中心传播推广处
刘可莹 010-6820994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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